赓续公证为民精神,巧解“重户同名”难题
2022-02-24 10:59:0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刘豪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5402

近日,辰阳街道岩屋场社区的殷女士和其家人神色匆匆来到汉寿县公证处,称其配偶李某军死亡时在银行遗留有大额存款,但因李某军在银行存款时使用的姓名为“李某太”,与其身份证姓名不一致无法办理领取遗产的相关手续,殷女士一家人感到一筹莫展。

公证处经核查得知,殷女士的丈夫李某军,户口姓名与其弟弟李某太户口姓名仅一字之差。李某军于二十年前随母下堂来到汉寿,被误登记为自己弟弟李某太的姓名,李某军也一直使用“李某太”这个姓名。后因人口普查,辰阳派出所通过比对照片,发现李某军重户,后李某军恢复了实际姓名,并注销了李某军在汉寿关于“李某太”的所有户籍信息。李某军死亡时遗留的财产是以“李某太”的名字存在银行,所以银行告知殷女士需出具相关材料证明李某军和存款人“李某太”为同一人。故殷女士来到汉寿县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。

公证处受理此公证申请后,承办公证员没有畏难,积极作为,主动核查,与殷女士居住的社区和李某军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取得了联系,向社区干部详细询问了事件、人物身份信息等,并做好了相关记录,对殷女士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了一一核实。确认无误后,公证处按规定为殷女士办理了继承权公证书,殷女士拿到公证书后顺利地到当地银行取到了存款。

汉寿县公证处能站在群众角度,积极主动,在践行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时,能主动调查核实,为当事人排忧解难,减少办事人跑腿的事件,提高了效率,真正做到了为群众办实事,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,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和感谢!

责编:刘豪

来源:汉寿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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